•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再生水利用,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 山东聊城关于调整聊城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山东-聊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聊城

    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沿黄生态廊道聊城段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鲁政发〔2023〕9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聊城

    为加快完善全市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

  • 山东聊城关于修订聊政办字〔2017〕45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山东-聊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动殡葬改革,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更好的服务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聊政办字〔2017〕45号,以下简称《通知

  • 山东聊城关于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聊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农业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关于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应诉承办单位.第十三条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未经复议的行政应诉案件,应诉承办单位应当起草答辩状,制作证据目录,整理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

  • 山东聊城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废止)

    山东-聊城

    首页>政务公开>部门文件名称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废止)分类政务公开索引号11371500004428194T/2021-4386123文号聊发改价格函〔2021〕143号成文日期2021-12-06发

  • 聊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山东-聊城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条为了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待遇,体现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优抚对象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山东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有关规定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的通知

    山东-聊城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聊城市人民政府特邀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聊城

    为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优化我市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阶段(2020年至2022年)。配合自然资源部、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中央委托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开展市、县两级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聊城市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聊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立法任务。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条为规范聊城市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工作,依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重要湿地是指在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具有区域重要意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主管部门组

  • 山东聊城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聊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

  • 山东聊城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聊城

    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提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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